闽政办〔2020〕6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3 18:55:07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20〕6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

1.老旧小区改造。全省完成改造15万户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启动2000年至2005年间建成、基础设施不完善的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各地推进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建设成“完整社区”。〔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财政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以下任务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结构安全等级低的棚户区(危旧房),推动成片区改造;推广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模式,全省新开工60个征迁改造项目。对零星危旧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建、适当补助的原则,推进综合整治和改造。(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

3.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完善全省房屋安全管理平台,所有房屋建立“一楼一档”“健康绿码”。推动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长效处置,及时消除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基本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体系。(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应急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公安厅、财政厅)

(二)交通品质提升

4.城市道路。各地市(以下均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要加快编制完善城市快速路建设方案并尽快启动建设,推进国省干线城镇过境段与城市快速路的融合衔接。在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增设一批互通口,提高交通疏散能力。(责任单位: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

5.农村公路。加快“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县道三级公路、县乡道“单改双”等建设,有序推进连通较大自然村公路建设,全省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

6.公共交通。福州地铁6号线首通段、厦门地铁3号线首通段开通试运营,福州地铁5号线一期首通段轨通。漳州、泉州、莆田开展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推进公交首末站和枢纽站、公交专用道建设,推广新能源车辆,全省新增公交线路50条,延伸优化100条。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推动城镇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乡镇延伸,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各地市至少改造完成1条。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整合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供销、商务等农村物流资源,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责任单位: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工信厅、农业农村厅、供销社)

7.公共停车设施。重点针对居住区、公园景区、历史街区、医院、中小学、地铁站点等区域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新建成一批立体停车库。福州、厦门各启动建设5处大型换乘停车场。全省新增2万个以上路外公共停车泊位。(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

8.慢行系统。开展人行道、街道的全要素整理,构建遮阳避雨、安全舒适、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完善的步行系统,形成连接绿道,串联山水、景点、商圈的城市慢行示范区,各市、县各推进1个以上慢行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

9.交通整治。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信号灯优化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全省推进50条以上主次干道“微整治”。依托地铁站点、大型公建、商业综合体,全省推进30处具有公交换乘、停车等功能的交通“微枢纽”。开展电动自行车及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推动福州、厦门、莆田开展车路协同试点。推进跨江跨河、技术复杂桥梁的智能监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

10.排水防涝。各地市各选择1处易涝低洼区域,结合滞洪整治,建设雨洪公园。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全省新改建雨水管网(渠)750公里。推进高水高排等大型防洪工程建设。推动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等工作。(责任单位:省住建厅、水利厅、财政厅)

11.城市供水。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完善,全省新改建供水管网800公里,各地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所有市、县完成双水源或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有条件的市、县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提升水源可靠度。(责任单位:省住建厅、水利厅、财政厅)

12.农村饮用水。积极推进闽清、福鼎、连城等30个县(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在基本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卫健委)

13.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继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巩固提升地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全省新建改造修复市县生活污水管网900公里,各设市城市完成省级下达的污水集中收集率和进水BOD浓度目标。推进5个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升改造,增加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日。市县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14.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面推行以县域为单位,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管网铺设和运行管护整体打捆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闽江流域50%的县(市、区)实行市场化运营管理,全省新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750公里以上。(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水利厅)

1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50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卫健委、农业农村厅、住建厅)

(四)风貌品质提升

16.城市园林绿化。以城镇周边森林、水系、苗圃、农田为载体,全省新建、改造提升9平方公里以上郊野公园和公园绿地900公顷、福道1000公里。每个县(市、区)分别各完成5处“串珠公园”“口袋公园”和5处立体绿化建设。实施拆墙透绿工程,推动临路临街实体围墙改为开放式空间或透空围栏。漳州、泉州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全省再创建一批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推动植物园建设,泉州建成开放,宁德启动建设,其他地市(不含厦门)启动选址、设计等前期工作。(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林业局、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

17.城乡建筑风貌。推进城市中心区、滨水地带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每个地市至少启动1项设计工作。落实农民建房用地保障,规范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所有县(市、区)完成具有地域风貌的建筑立面图集编制,新建农房审批按图集管控。开展10个县(片区)“崇尚集约建房”建设,全省再整治既有裸房10万栋。(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

18.魅力休闲空间。鼓励市县大力挖掘海湾岛礁、滨江滨水区域、红树林、沙滩、湿地、地质地貌、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风貌的资源,推进魅力空间建设。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儿童、全民健身设施。加强滨海岸线环境整治提升,启动若干滨海风景观光道建设前期工作。(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体育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厅)

19.城市夜景照明。强化和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有序清理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实施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改造工程,全省推进LED节能改造2万盏以上。(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

20.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各地市本级和各县(市)分别至少推进1条历史文化街区或传统街巷保护和整治提升。各地市各至少推进6个名镇名村或传统村落保护和整治提升(厦门、平潭各2个)。各地市再认定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完成一批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文物局、自然资源厅)

(五)管理品质提升

21.城市网格化管理。各地市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鼓励市级平台向县(市、区)延伸,形成“一张网”。健全巡查移送监督考核机制,各县(市、区)建立健全网格员巡查队伍,以城市规划区内镇街、村居、路网等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消防安全等纳入网格巡查范围。(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公安厅、应急厅,省委政法委)

22.杆线设施整治。加快推进各类杆(塔)共杆建设,重要节点推广多功能智慧杆,全省更新主干道路灯杆1万根。制定公共空间“多杆合一”建设改造标准,各地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实施杆线、箱柜专项清理。推进村庄杆线规整,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引导合理共杆。(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公安厅、电力公司、通信管理局)

2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全省建成15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泉州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漳州、三明、莆田、南平、宁德、平潭建成大件垃圾处理厂。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龙岩建成集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和餐厨垃圾等处理设施为一体的垃圾协同处置基地。泉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未启动垃圾焚烧厂建设的县(市),启动区域联建焚烧厂或通过外运周边处置等方式,加快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商务厅)

2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地市各新增1个县(市、区)以县域为单位,将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农村公厕管护等打捆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各县(市、区)推动1个乡镇全镇域落实分类机制,不断扩大分类覆盖面。(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供销社)

25.村庄清洁行动。拓展优化“三清一改”内容,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结合“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健全长效保洁机制。(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卫健委、住建厅)

26.绿盈乡村建设。梯次推进富有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乡村生态振兴村建设。加大专业指导服务力度,帮助基层找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短板弱项,统筹项目资金,加快实施一批提升工程,全省建成1500个绿盈乡村。(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住建厅)

(六)启动建设一批样板工程

27.10个新区(组团)建设样板。各地市各集中谋划建设1个新区(组团)区域,建立工作联盟,创新建设模式与机制,优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海绵城市、绿化花化等一批重大项目,突出产城融合和品质提升,打造城乡建设新标杆。(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发改委、财政厅)

28.10个地市老城更新样板。各地市在城市中心区域各抓1个老城更新样板,在推进老旧小区、老旧街区片区改造的同时,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公共配套弱、街景街貌脏乱差的老城街区片区和棚户区开展城市更新。(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发改委、财政厅)

29.10个县城品质提升样板。各地市各抓1个县城品质提升样板,重点选择老旧县城中心地区,包括传统商业街区、棚户区和零星危旧房及周边环境开展整治。(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发改委、财政厅)

30.10个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各地市各选择1个乡镇所在地集镇开展环境整治,打造人文气息浓厚、地域特色彰显、社区治理有序的宜居集镇。精选一定规模、资源良好的集镇居民集中区,进行微整治、微改造。完善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配套建设居民交流休闲空间,植入地域特色文化,活化利用老旧建筑,提升既有建筑风貌,推动共建共治共享。(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

31.10个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各地市各抓1个以上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精选依山傍水、周边风景资源良好的新增建设用地,适度降低容积率,突出地域建筑风貌,配套建设休闲交流公共空间,传承创新传统文化,打造宜居农村社区。(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32.10个花漾街区建设样板。各地市各选择1个商业集中、人流密集老城区的重要节点,推进街道、广场、零星杂地、街头小绿地等综合整治,强化绿化花化彩化和休闲绿地广场建设。(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林业局)

33.10条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样板。各地市各启动1条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在新建和改造道路工程中,多用市树、乡土树种和适生树种,突出植物特色,打造舒适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牵头单位:省住建厅、林业局、财政厅)

34.10条城市主干道整治样板。各地市各抓1条城市主干道整治样板,推进道路平整度提升、井盖治理、路口微改造和辅道改造、绿波通行、街巷微循环改造等。(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公安厅、财政厅)

35.10个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样板。各地市各推进1个以水环境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整治,重点以海绵城市建设为抓手,结合防洪排涝、滞洪区整治等,建设雨洪公园。(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财政厅)

36.10个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样板。各地市各抓1条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健全街区管理体制机制,围绕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广告牌匾、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道路交通设施管护、公共空间治理、立面整治、工地管理、绿化亮化等方面进行创建。(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公安厅、财政厅)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级成立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总指挥部,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下设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两个分项指挥部,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任指挥长,办公室分别挂靠省住建厅、农业农村厅,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推进日常具体工作。两个分项指挥部要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每月通报进展,每季度召开现场会或交流会。各市、县(区)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难、硬、重、新”行动要求,细化制订工作计划,定期协调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农业农村厅)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压减报建审批时间。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对进度落后的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财政厅、电力公司)

(三)落实资金保障。各地要结合发展基础和财力状况,多渠道加大投入,合理保障建设运维资金。省级调整优化专项支出结构,按轻重缓急,分年度在省级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在原有基础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重点加强对县(市)的正向激励,各地市也要加大激励资金投入。在省级下达的专项债务限额内,各地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城乡建设项目。(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改委、住建厅、农业农村厅)

(四)培育壮大城建融资平台。成立省级融资专家团队,为各地提供咨询服务。支持各地政府盘活现有存量闲置资产,支持对已建成且具备收益的基础设施,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新项目资本金。发挥保险资金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城乡建设项目提供融资。(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改委、住建厅、农业农村厅)

(五)加强人才和技术保障。支持政府部门与高校、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组织一批熟悉工程建设、投融资等业务的技术人才赴县(市、区)挂职服务。支持各地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置业、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建立专家顾问团,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编制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农业农村厅)

(六)加强督导考核。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纳入省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省对地市绩效考评指标内容,省住建厅、农业农村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督查,省政府督查室、省效能办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和察访核验。建立考核与奖励相挂钩机制,对典型示范项目,省级财政给予正向激励奖励。(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

地市

福州

厦门

漳州

泉州

三明

莆田

南平

龙岩

宁德

平潭









重点任务

居住品质提升

老旧

小区

改造

2000年前新完工的

老旧小区

(万户)

3

2.5

1.5

2.5

2

0.5

2

0.7

0.22

0.08



棚户区

(危旧房)

改造

新开工

安商房

项目

(个)

10

10

10

10

3

5

3

3

5

1



交通品质提升

公共

交通

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条)

1

1

1

1

1

1

1

1

1

1



公共

停车

设施

新增

泊位

(万个)

0.4

0.3

0.3

0.3

0.1

0.1

0.2

0.2

0.1

0.05



慢行

系统

示范区

建设

(个)

1

1

1

1

1

1

1

1

1

1



1



交通

整治

主次干道微整治

(条)

10

10

5

10

3

3

2

5

3

1



交通

微枢纽

(处)

5

5

3

5

2

2

2

3

2

1



水环境品质提升

排水

防涝

雨洪

公园

(个)

1

1

1

1

1

1

1

1

1

1



雨水

管网

(公里)

100

60

100

100

80

60

80

80

80

10



城市

供水

城市供水管网

(公里)

100

70

110

110

80

80

80

80

80

10





地市

福州

厦门

漳州

泉州

三明

莆田

南平

龙岩

宁德

平潭









重点任务

水环境品质提升

城市

生活

污水

处理

城市

污水

管网

(公里)

180

80

110

150

80

50

80

80

80

10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

乡镇

污水

管网

(公里)

100

-

120

160

50

40

160

100

30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村庄

(个)

60

10

70

55

35

50

35

60

35

90



风貌品质提升

城市

园林

绿化

郊野公园

(平方

公里)

1

1

1

1

1

1

1

1

1

0.5



公园绿地

(公顷)

100

100

100

100

100

70

100

100

100

30



福道

(公里)

130

40

130

130

130

40

130

130

130

10



口袋公园

(个)

每个县(市、区)各5个

立体绿化

(处)

每个县(市、区)各5处

城乡

建筑

风貌

重点区域城市设计(项)

1

1

1

1

1

1

1

1

1

1



“崇尚集约

建房”县(片区)

(个)

1

1

1

1

1

1

1

1

1

1



裸房整治

(万栋)

1

0.45

1.6

2.4

0.6

1

0.6

0.9

1.45

-



城市

夜景

照明

LED节能改造

(万盏)

0.5

0.4

0.4

0.1

0.1

0.1

0.25

0.25

0.1

-



历史

文化

保护

利用

街区

街巷整治

(条)

2

2

2

2

1

1

1

1

1

1



1





地市

福州

厦门

漳州

泉州

三明

莆田

南平

龙岩

宁德

平潭









重点任务

风貌品质提升

历史

文化

保护

利用

名镇名村

传统村落

整治(个)

6

2

6

6

6

6

6

6

6

2



管理品质提升

杆线

设施

多功能灯杆

(万根)

0.2

0.15

0.1

0.15

0.1

0.05

0.1

0.1

0.05

-



城市

生活

垃圾

处理

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个)

5

2

1

1

1

1

1

1

1

1



农村

生活

垃圾

治理

县域

捆绑

打包

(个)

1

1

1

1

1

1

1

1

1

1



乡镇全域推行垃圾分类(个)

1

1

1

1

1

1

1

1

1

1



绿盈乡村建设

乡村(个)

220

20

170

220

180

95

165

190

220

20



打造样板工程

新区(组团)

建设样板(个)

1

1

1

1

1

1

1

1

1

1



地市老城

更新样板(个)

1

1

1

1

1

1

1

1

1

1



县城品质

提升样板(个)

1

1

1

1

1

1

1

1

1

1



集镇环境

整治样板(个)

1

1

1

1

1

1

1

1

1

1



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个)

1

1

1

1

1

1

1

1

1

1



花漾街区

建设样板(个)

1

1

1

1

1

1

1

1

1

1



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样板(条)

1

1

1

1

1

1

1

1

1

1



城市主干道

整治样板(个)

1

1

1

1

1

1

1

1

1

1



水环境综合

治理样板(个)

1

1

1

1

1

1

1

1

1

1



城市精细化管理

街区样板(个)

1

1

1

1

1

1

1

1

1

1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policy/101336.html

本文关键词:福建省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