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发〔2018〕4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鹿城)轻工产品交易中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6 05:19:26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鹿城)轻工产品交易中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政发〔2018〕4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温州(鹿城)轻工产品交易中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方案》予以印发。温州市鹿城区要认真组织实施试点工作方案,为复制推广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加快推进全省开放型经济创新发展提供经验。省级有关部门和温州市要加强支持和指导,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2日








全文:温州(鹿城)轻工产品交易中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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