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政办函〔2019〕77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10 07:08:36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函〔2019〕77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对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自治区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齐 扎 拉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

副 组 长: 孟 晓 林 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 朱 强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旦增伦珠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果 果 拉萨市市长

刘 虎 山 日喀则市市长

陈 军 昌都市市长

旺 堆 林芝市市长

普布顿珠 山南市市长

敖 刘 全 那曲市市长

旦巴旺久 阿里行署专员

马 菁 林 发展改革委主任

尼玛次仁 教育厅厅长

赤来旺杰 科技厅厅长

云 丹 财政厅厅长

梁 建 平 自然资源厅厅长

罗 杰 生态环境厅厅长

永 吉 交通运输厅厅长

孙 献 忠 水利厅厅长

杜 杰 农业农村厅厅长

达 木 拉 应急厅厅长

吴 维 林草局局长

索 仁 地震局局长

拉 卓 气象局党组书记

陈 发 虎 中科院青藏高原研究所所长

葛 全 胜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所长

文 安 邦 中科院成都山地所所长

纪 建 洲 西藏大学校长

刘 凯 西藏民族大学校长

尼玛次仁 西藏藏医药大学校长

高 学 西藏农牧学院院长

尼玛扎西 农科院院长


刘 东 金 科技厅副厅长

钟 国 强 科技厅副厅长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协调解决我区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办相关文件和报批手续,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推动各项工作实施。办公室设在科技厅,办公室主任由赤来旺杰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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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西藏自治区,藏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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