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发改成本〔2021〕133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4-15 23:57:22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发改成本〔2021〕133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鲁建综函〔2021〕3号)收悉。现通知如下:

一、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两科综合科目、一科实务科目,其中综合科目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6元,实务科目为每人每科69元。

二、收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电子),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与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缴入相应级次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上述规定自2021年3月24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23日。有效期满前三个月重新报批。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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