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1年北京市用人(工)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21-07-27 18:59:17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1年北京市用人(工)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通告







根据《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9〕1333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总体方案〉的通知》(京发改〔2020〕1082号)等相关规定,2021年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继续实行分档减缴、30人(含)以下企业免缴政策,征缴期为8月1日至9月30日。2020年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工)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以网上申报、现场申报或邮寄材料申报的方式,向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指定地点申报2020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特此通告。




附件:各区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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