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科函〔2021〕4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增补河南省建设科技与标准专家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8-16 03:19:55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增补河南省建设科技与标准专家的通知






豫建科函〔2021〕4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决定开展2021年河南省建设科技与标准专家人员增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过硬、德才兼备、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客观公正;

2. 从事建设行业10年以上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咨询服务等理论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标准规范,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研判能力;

3.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在行业内有较强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可放宽至65周岁,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享受国家、省特殊津贴等高级别专家不受年龄限制。

(二)专业条件

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承担过2项以上国家、省部级科技项目或经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评审采纳的城乡规划类项目;

2. 承担过2项国家、行业或省级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编制工作;

3. 具备勘查设计类注册工程师资格,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2项以上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4. 承担过2项以上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或主持完成过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建设工程;

5. 承担过2项以上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房地产开发、质量安全监督、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6. 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承担过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劳动仲裁、财政评审、工程审计等工作。

二、申请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之一的建设领域各专业人员均可提出申请。填报申请表时,从事专业和业务方向根据个人情况可多选。

2. 单位推荐。请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中央驻豫和省属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协)会组织本地区、本会员单位专家推荐、信息汇总工作。

3. 入选程序。省厅依据专业条件择优遴选,并依据专业方向和业务方向分类入库。

三、时间要求

专家推荐汇总表(word电子版)和专家申请表(推荐单位盖章扫描件)于2021年5月20日之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省厅科技与标准处邮箱(文件注明:xx地市/单位专家推荐材料)。

四、其他事项

原有专家库专家不变,如推荐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入选情况,邮件咨询厅科技与标准处即可。

联系方式:0371-66069859

电子邮箱:henankjc@163.com






附件

1:河南省建设科技与标准专家推荐汇总表

2:河南省建设科技与标准专家申请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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