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自然资办发〔2020〕30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省市县乡国土空问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8-30 13:30:21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省市县乡国土空问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豫自然资办发〔2020〕30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国土空间规划事关全省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现就统筹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意见通知如下:

一、同步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要在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已有工作基础上,全面启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力争做到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同步完成,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纵深到底、横向到边,加快形成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编制,位于市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乡镇应纳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编制;其它乡镇可单独编制,也可多个乡镇联合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省厅制定的《河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相关要求。

二、切实提高各级规划前瞻性科学性

要按照”前瞻30年、做细15年“要求,紧紧围绕现代化强省发展目标,加强专题研究,科学预测2035年和2050年的人口、经济、基础设施等发展规模和空间分布,优化生产力布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规划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加强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空间布局、三条控制线划定等重点内容的上下传导和衔接,确保现代化河南建设脚踏实地。

三、统筹划好”三条控制线”

要坚持全省一盘棋,按照效率优先、集约适度、绿色发展的原则,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在确保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等资源环境底线约束的基础上,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建设用地等资源要素向国家中心城市和重点地区倾斜,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向粮食主产区集聚,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各地要对现有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内是否存在矿业权、开发区、镇村、文物保护单位等矛盾冲突情况进行再梳理,对存在矛盾冲突的要做到能调尽调、应调尽调。

要按照“保护优先、总体稳定、全省统筹、局部优化、量质并重”的原则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结合国土三调稳定耕地,深入研究分析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技术路线,逐图斑逐地块落实到位,确保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布局有优化。

根据人口、产业、城镇化率、城镇发展潜力、用地条件、空间分布等因素科学测算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充分利用河流、山川、交通基础设施等自然地理和地物边界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引导促进城镇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优化,为未来预留发展空间。通过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引导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式转变,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空间,加强低效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提高投入产出效益,倒逼节约集约发展。对国土空间规划中没有存量和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专项内容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不予审批。

四、合理划定工业用地红线


工业用地是支撑城市高质量发展、增强城市发展动能、促进人口集聚的空间保障。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中,按照占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不低于25%、力争达到30%的比例,划定工业用地红线,保障工业用地发展空间。要摸清工业用地现状底数,按照”退二优二”原则,保护和盘活城区存量工业用地,推动低效工业企业加快退出,为培育先进产业腾挪发展空间。科学编制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科学划定产业集聚区空间范围,优化功能布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确保产业集聚区内工业用地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60%。

五、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各地要抓紧推进规划现状基数转换,整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所需的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和信息,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全省规划现状一张底图。结合省、市、县、乡镇规划编制,开展平台及系统试运行工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功能评定规则》要求,将各级规划成果向平台汇交,形成以一张底图为基础、可层层叠加打开的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落实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市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各省辖市局加强对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把好成果质量关和进度关,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市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省厅将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对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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