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函〔2020〕15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第六届省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9-24 05:40:19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第六届省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的通知





陕政办函〔2020〕15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规定,省政府决定聘任李万强、窦醒亚、廉高波、赵黎明、张敏(女)、谢德成、姚子奇、张炜达、单文华、刘亚军、羿克、屈金冈、王小涛、冯宇、冯贵强为第六届省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

省政府法律顾问组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具体负责省政府法律顾问组的日常联络、组织、协调,以及对省政府法律顾问的考核、评价等工作。省政府法律顾问组办公室主任由省司法厅厅长王永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司法厅副厅长丁小军同志兼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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