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21〕62号《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10-13 11:46:27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冀会协〔2021〕6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更好地反映与评价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发展水平,引导事务所坚持质量导向、树立风险意识、加强诚信建设,结合我省行业发展实际,协会对《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并经省综合评价审查委员会各委员、第八届理事会各常务理事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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