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改办发〔2021〕9号《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效评估机制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10-18 11:35:04

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效评估机制的通知





豫改办发〔2021〕9号





各省辖市党委改革办、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会“我为群众办实事”部署要求,按照全省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现就建立医共体建设成效评估机制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改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人民提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二)工作目标

2021年,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供给效率,提高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能,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方便群众就近享受高质量医疗服务,实现县域就诊率90%以上、县域内基层就诊率65%左右。

二、评估安排


(一)评估对象

全省各省辖市、各县(市)。

(二)评估内容

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组织实施、运行管理、能力提升、政策保障、服务绩效、激励约束等6个方面进行评估。

(三)评估分工

1.县级自评。县级负责根据《河南省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效评估指标》开展自评。2021年12月上旬将县级自评得分和佐证材料上报市委改革办、市卫生健康委。

2.市级复评。市级负责组织指导县级开展自评,审查县级自评结果,逐一对各县(市)进行现场查证,结合市级掌握情况综合确定各县(市)复评得分。2021年12月底前将市级复评得分和佐证材料上报省委改革办、省卫生健康委。

3.省级考评。省级负责对各省辖市进行指导、监督和考评,抽查1-4个县(市),结合省级掌握情况综合确定各省辖市、各县(市)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分为4个等次:90分以上(含本数,下同)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成效评估是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评估顺利开展。省级成立医共体运行监测与成效评估专家组,加强运行分析和评估指导。

(二)强化结果运用。县级要将评估结果与医共体干部选聘、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额、评先评优等挂钩。市级要对评估结果排名靠前的予以表扬奖励,对未达标的,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限期整改。省级将考评结果与全面深化改革年度考评进行挂钩,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中对评估先进地区给予倾斜激励,认定命名省级医共体建设示范地区,对先进地区和个人予以表彰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全方位、多维度宣传推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联系人:

省委改革办改革二处麻翔宇 65903836

省卫生健康委体改处 董素强 85961260

电子邮箱:hnswjwtgc@163.com






附件:河南省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效评估指标




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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