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函〔2021〕54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11-11 02:00:38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1〕5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国卫医发〔2017〕3号)、《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函〔2019〕45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中西医结合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我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西医结合医院申请设置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的相关标准另行制定。



附件: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附件下载:国家中西医结合医 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policy/123560.html

本文关键词:国卫办医函,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通知

最新政策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