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秘〔2022〕1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凤台淮河公路二桥正式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2-02-13 18:19:26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凤台淮河公路二桥正式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皖政秘〔2022〕12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确定凤台淮河公路二桥正式收费经营期限的请示》(皖交路〔2022〕13号)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凤台淮河公路二桥收费期限为20年,自2018年5月22日起至2038年5月21日止。

    二、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20〕162号)等规定执行。免费范围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要在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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