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发改成本〔2022〕48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泰山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2-03-02 00:34:28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泰山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鲁发改成本〔2022〕48号






泰安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核定泰山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泰发改价格〔2022〕15号)收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泰山景区门票价格继续按照每人115元执行,3日内有效,有效期内不限制游览次数。

二、景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明确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景区出台更具优惠的措施,更好体现国有景区公益属性。

三、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期满前3个月重新报批。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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