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设计函〔2021〕153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息化系统管理使用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2-03-14 07:36:37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息化系统管理使用的通知






豫建设计函〔2021〕15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息化工作系统的管理使用,提升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息化工作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把握节点,确保系统按时投用


2021年11月30日起,新申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项目要全部通过系统办理。职责承接以来至2021年11月30日前办理的项目,要于2021年12月25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在系统内完成补录。

二、强化管理,确保系统规范使用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息化工作系统的管理,管理员账户要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账号创建和注销要规范管理,工作人员账号使用要责任到人。

(二)各单位不得擅自要求平台公司改变系统相关内容,如需进行特别调整,报省厅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该系统预置了API数据接口,可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各单位要积极与本地大数据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实现系统对接,实现相关信息归集共享,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

三、合理统筹,确保系统正常运转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系统的规范管理和使用。要合理统筹,加强对所辖县(市、区)主管部门的指导和调度。确保市县两级系统正常运转,消防审验工作规范有序。各地管理使用情况要于12月30日前书面报送至省厅城市与建筑设计处。省厅将适时对各地系统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各单位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

联系人:何超峰 联系电话:0371-66069923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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