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电〔2022〕12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时间:2022-04-11 22:26:17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情况的通报







鄂政办电〔2022〕12号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21年,全省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21〕55号)安排,省政务管理办公室组织考评小组,对2021年度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考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对襄阳市、省发改委等20个绩效评估优秀等次单位,鄂州市、省财政厅等7个进步明显单位,咸宁市、省广电局等13个优秀创新单位予以通报(名单附后)。

希望上述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各地各部门要以优秀单位为榜样,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持续深化集约化平台数据开发共享、政务服务“掌上”应用、网站与新媒体矩阵协同联动等各项工作,推动我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再上新台阶。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10日








2021年度全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获奖名单(按得分排序)





一、优秀等次单位

(一)市州政府。

襄阳市、宜昌市、武汉市、恩施州、孝感市、咸宁市、荆门市、仙桃市。

(二)省直部门。

1.承担行政许可事项或较多提供公共服务的省直部门(A类)

省发改委、省广电局、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卫健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未承担行政许可事项或较少提供公共服务的省直部门(B类)

省医保局、省审计厅、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省统计局。

二、进步明显单位

(一)市州政府。

鄂州市、潜江市。

(二)省直部门。

省财政厅、省体育局、省公安厅、省人防办、省地质局。

三、优秀创新单位

襄阳市、咸宁市、武汉市、宜昌市;

省广电局、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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