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水规字〔2022〕1号《山东省水利厅关于修改〈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2-05-17 23:50:01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修改〈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水规字〔2022〕1号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对《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评估,决定对部分内容予以修改。

将“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工作质量,规范行政许可专家评审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山东省行政审批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修改为“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工作质量,规范行政许可专家评审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水利厅

2022年4月23日







附件: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 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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