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陕西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

浏览量:时间:2022-06-19 03:22:24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陕西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2年6月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公布 自2022年6月6日起施行)








2022年5月31日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以下2部规章:

一、陕西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2004年2月1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公布)

二、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2017年12月1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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