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基〔2022〕1号《湖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2-07-09 06:25:35

湖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的通知






鄂教基〔2022〕1号






各市、州、县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通知》(鄂办发〔2021〕21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范围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为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三个基本类别,按照“政府统筹、行业主管、以县为主、分工负责”的原则,分别由体育、文化旅游、科技部门负责审批和日常管理,教育、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依法依规做好相关登记、监管等工作,形成行业部门为主、多部门协同监管的管理体制。

(一)体育类。在开展校外培训时,着眼于培养体育素质, 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的国家有关规定明确设立体育项目的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列入体育类进行管理。

(二)文化艺术类。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为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和艺术特长,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的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导演类、设计类等内 容,或与以上内容相关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列入文化艺术类进行管理。

(三)科技类。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为培养科学兴趣、提升科学素养、拓展创新思维能力,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的编程、机器人、科学实验等各类科学技术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列入科技类进行管理。招收 3- 6 岁学龄前儿童和高中阶段学生的培训机构参照执行。

二、审批和登记管理

(一)现有证照齐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县级教育部门按三个类别分别移交给县级体育部门、文旅部门、科技部门管理, 不再重新审批和登记。县级体育部门、文旅部门、科技部门负责抓好日常管理,并督促指导培训机构按照设置标准完善办学条 件、规范培训行为。

(二)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县级教育部门依照培训机构转型申请,依法依规停止学科类办学资 格。县级教育部门会同体育部门、文旅部门、科技部门按要求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并进行管理权限移交,由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依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现有有照无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县级教育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按三个类别分别移交给县级体育部 门、文旅部门、科技部门管理,不再重新登记。县级体育部门、文旅部门、科技部门按照要求,补办相关审批手续。未通过主管部门审批、且经督促整改仍未达标的,审批部门要督促培训机构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或变更(经营范围)登记,或到民政部门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四)新设立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新申请设立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分别由县级体育部门、文旅部门、科技部门按照设置标准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后,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或到民政部门依法办理非营利性法人登记。

登记为非营利性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培训机构到民政部门依法办理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对于跨门类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由所涉及的主管部门分别审批,并共同履行监管责任;现有跨门类的机构移交给所涉及的主管部门共同监管 。

部分地区相关审批、登记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机构办理的, 参照上述要求实施。

三、组织实施

(一)摸清机构底数。教育部门会同市场监管、民政部门对辖区内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类别明。

(二)规范机构审批。省体育局、省文旅厅、省科技厅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分别制定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审批流程。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市(州)体育、文旅、科技部门抓好统筹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做好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

(三)明确时间节点。2022年5月底前,分别完成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流程的制定工作,完成各类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的相关工作交接。相应主管部门要明确时限完成学科类培训机构转非学科类的审批登记、有照无证机构补办审批手续等工作。

(四)加强监管执法。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体育、文化旅游、科技等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教育、市场监管、民政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培训内容、人员、收费、合 同、广告、预收费资金、安全管理等方面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各地可结合实际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五)压实属地责任。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体育、文化旅游、科技部门会同教育、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细化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流程,落实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责任。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北省体育局文件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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