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司发〔2022〕45号《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行政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01-06 23:45:38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行政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京司发〔2022〕45号







各区司法局,经开区平安办,市局相关处室: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根据《关于全面推广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的指导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2〕2号),结合本市司法行政领域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市司法局制定了《北京市司法行政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司法行政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司法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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