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发〔2022〕7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新增和调整省级重要湿地名录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01-20 20:46:53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新增和调整省级重要湿地名录的通知







浙政办发〔2022〕7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强湿地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2022年新增和调整省级重要湿地名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湿地保护责任和措施,科学处理好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推动我省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两个先行”提供重要保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17日









2022年新增和调整省级重要湿地名录







一、新增省级重要湿地名录(12处)

杭州市钱塘大湾区省级重要湿地

杭州市富阳区阳陂湖省级重要湿地

淳安县千岛湖金竹牌库塘水面省级重要湿地

余姚市四明湖省级重要湿地

温州市龙湾区树排沙省级重要湿地

乐清市西门岛红树林省级重要湿地

永嘉县楠溪江省级重要湿地

苍南县沿浦湾红树林省级重要湿地

义乌市南江省级重要湿地

常山县常山港何家段省级重要湿地

遂昌县荷花地高山沼泽省级重要湿地

松阳县松阴溪省级重要湿地

二、调出省级重要湿地名录(5处)

富春江咕噜咕噜岛省级湿地公园

苍南山海省级湿地公园

安吉竹溪省级湿地公园

安吉南北湖省级湿地公园

越城青甸湖湿地

三、更名省级重要湿地名录(1处)

绍兴市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更名为绍兴市?犭茶湖省级重要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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