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市监规〔2022〕8号《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02-25 00:35:51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办法〉的通知》






苏市监规〔2022〕8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省局各处室(局):

《江苏省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办法》已经2022年12月30日省市场监管局第3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江苏省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 场所分离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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