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函〔2023〕2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置柯城超限运输检测站(暂名)的复函》

浏览量:时间:2023-05-23 17:33:13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置柯城超限运输检测站(暂名)的复函






浙政办函〔2023〕20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实施柯城区超限运输检测站项目的请示》(衢政〔2022〕32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衢州市柯城区X325石华线K7+000(三山公路站位置)设置柯城超限运输检测站(暂名)。

二、超限运输检测站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应符合《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三、超限运输检测站及工作人员由衢州市柯城区在当地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内自行解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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