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电〔2023〕18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09-11 14:46:33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政办电〔2023〕1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8月14日,宜昌市兴山县榛子乡龙口村三组一线天路段发生一起山体塌方,塌方石块砸中一辆在此路段行进中的7座面包车辆,造成7人死亡。今年7月以来,我省交通道路或在建交通道路周边,已接连发生3起较大以上地质灾害,共造成21人死亡,4人受伤,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层层压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要坚决克服主观上认为这类地质灾害发生几率不大,不会发生在本地区的盲目乐观心态和麻痹大意思想,同时,更要防止此类地质灾害难防难控,采取“鸵鸟心态”消极应对的错误做法。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原则,层层压实防范应对责任。

二、聚焦重点领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交通、气象、地质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基层社区(村组)包保人员、企业单位安全员加大巡查排险力度,既要紧盯已发现的地质隐患点,也要高度关注类似风险区域,重点聚焦辖区内学校、旅游景区、交通沿线、在建工程、矿山、网红打卡露营地、临坡临坎等重点部位。尤其交通部门要负担起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做好道路周边地灾隐患的日常排查、管制、治理工作,努力从源头上进行防范化解。

三、加强协调联动,做好预警响应。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协调联动,加强会商研判及动态调度,突出极端天气时段精准监测、滚动预报和预警“叫应”机制。交通部门要及时发布道路通行能力和安全状况,及早引导车辆开展应急避险;气象、应急、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强化预警与响应联动,督促基层组织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点到户,切实做到“应转早转、快转、尽转、多转,不安全、不返回”。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博、微信等各种宣传载体,滚动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险常识,提升公众识别风险和防灾避险的综合能力,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值班值守,加强应急保障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信息管理,整合各方资源,推进信息共享共用,建立完善信息报送机制。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五位一体”网格化管理优势,大力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工作,一旦发现地质灾害灾(险)情,应立即组织开展应急避险并安排专人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结合地域和灾害特点,进一步完善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做好救援准备,确保科学高效应对突发情况,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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