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发〔2023〕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一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获奖者的决定》

浏览量:时间:2023-09-11 17:33:08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一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获奖者的决定






浙政发〔2023〕2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表彰激励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凝聚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合力,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规定,省政府决定,分别授予浙江大学、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知识产权大奖”,对“一种纤维级聚苯硫醚树脂的合成方法”等140项专利、“阿里巴巴Alibaba”等67项商标、“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第4届亚残运会)吉祥物系列(江南忆—宸宸、琮琮、莲莲、飞飞)”等76项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分别授予“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具体获奖名单由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公布)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省广大创新主体要以获奖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高价值的知识产权成果。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快建设知识产权生态最优省,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为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奋力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作出新的贡献。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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