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卫规(监督)〔2023〕2号《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健康领域初次或者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12-25 00:31:15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健康领域初次或者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卫规(监督)〔2023〕2号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健康委,省卫生监督所:
现将《江苏省卫生健康领域初次或者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6日
附件: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健康领域初次或者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