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税协发〔2020〕27号《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天津市税务师行业师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10-27 23:44:01

《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天津市税务师行业师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津税协发〔2020〕27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经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现将《天津市税务师行业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0年8月3日







天津市税务师行业师资管理办法(试行)






一、为规范行业师资管理,发挥行业师资人才在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提高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二、师资人员从行业人才库人员中选任。

三、选任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精通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涉税专业服务的相关规定;

2、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实践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3、具备教育培训的业务能力。有从事教育培训的经历,能够提供教育培训课题课件或专题研究课题成果。

四、师资工作职责

1、承担市税协安排的业务培训及税收公益讲堂课程的授课工作;

2、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宣传、业务培训工作;

3、参与市税协组织的培训课题项目开发、公益性税收宣传及税务师事务所业务互助学习小组的业务培训、专题辅导等活动;

4.按照市税协安排参加中税协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师资培训。

五、课题课件的选择和确定。采取师资人员自报和协会协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报课题课件。师资人员于每年12月份,上报本年度课题课件(1至3件)和下年度课题研究、课件准备计划,报市税协秘书处。

2、市税协秘书处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筛选,

按照同一课题,确定1至3个备选方案,报市税协教育培训宣传领导小组。

3、市税协教育培训宣传领导小组审评师资课件,根据培训工作总体安排,分业务课题类型分别排列、选定,列入师资课题库。

因特殊情况和实际需求,可由市税协教育培训宣传领导小组指定师资准备课件。

六、建立师资课题库。市税协秘书处对领导小组选定的课题课件进行排列,建立师资课题库,并在行业内公告。做到资源共享,以及时满足行业会员和纳税人的需求。

七、师资课题课件的运用。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提高宣传教育培训效能。

1、利用市税协网站和微信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线上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宣传教育培训覆盖面和效率。.

线上培训视频课件要求:课题明确、内容完整、表述准确、注重实效。时长一般在1小时左右,特殊情况,可按集或分篇编辑、播放。

2、根据业务需求,组织实施线上专题培训或通过市税协网站、市税协微信群登载,提高培训辅导的覆盖面和工作效能。

3、根据社会和纳税人需求,对外推介。

4、组织开展公益性税收宣传和专题讲座。

八、课题研讨交流。每年组织1至2次培训课题研讨活动,总结工作实践,交流工作经验、展示教学成果以适应新需求、开拓新思路、开发新课题,拓展新业务。

九、管理措施。按照行业人才库管理办法规定,一并对师资实施动态管理,年度考核。

对不认真履职的师资人员,经协会教育培训宣传领导小组研究,报会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调整。

对年度考核、师资人员调整情况,在行业内予以通报。

十、工作报酬及奖励。按照行业人才库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办法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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