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办字〔2020〕3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廊坊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浏览量:时间:2020-12-08 03:16:16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廊坊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冀政办字〔2020〕35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廊坊段设站收费及核准收费期限的请示》(冀交公〔2020〕95号)收悉。省政府同意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廊坊段建成后,设置廊坊北端口收费站1处,空港匝道收费站1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2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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