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8〕129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3 05:00:53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龙政办〔2018〕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龙政综〔2018〕56号)精神,为便于开展工作,自即日起正式启用“龙岩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龙岩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

附:印模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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