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7〕37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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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龙政办〔2017〕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有效实施精准脱贫,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竹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竹林面积稳定在320万亩,其中:丰产林面积150万亩;竹产业总产值达100亿元以上(其中:第一产业40亿元、第二产业55亿元、第三产业5亿元),年均增长11.9%以上(详见附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扶持丰产高效竹林示范点建设,完善竹山机耕道、蓄水池、滴(喷)灌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降低生产成本。竹山机耕道建设以新建、扩建为主,重点抓好竹林分布相对集中的乡镇、村(含林场)的建设;以改造低产低效毛竹林和培育丰产中小径竹林为重点,按照目标培育一批笋用、材用、笋材两用丰产高效竹林示范基地;继续扶持我市笋干烤房建设;到2020年,完成新建竹山机耕道1000公里以上。培育丰产高效竹林示范基地面积2000亩以上,新建笋干烤房200座以上,竹林每亩平均收益达1000元以上。

(二)促进竹林可持续经营。严格保护毛竹林中的散生天然阔叶树,逐步提高竹阔混交林比重。强化竹林水土保持功能,增加生物多样性。补植套种乡土珍贵阔叶树种,对符合条件的从造林绿化专项资金中每亩给予补助500元。鼓励发展竹林林下种养业,对符合林下经济扶持项目条件的,优先安排资金补助。严格保护竹林生态安全,竹林抚育施肥必须坡度25度以下,按照技术规定施肥;禁止使用除草剂,确保笋食品安全。

(三)突出发展笋竹精深加工。用足、用好、用活财政扶持笋竹精深加工的资金和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扶持产业发展的支持。在现有竹板材家具、竹茶具、竹牙签、竹席、竹炭、重竹家具等产品的基础上,支持笋竹精深加工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完善、充实、提升和更新竹加工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开展争创品牌、上市融资和企业引进关键技术设备的进行补助。加大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笋竹精深加工项目优先列为省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林、用地指标。积极培育一批笋竹加工龙头企业,力争到2020年,年产值5000万元规模以上的笋竹加工企业达19家,其中新增5家。

(四)鼓励技术创新。支持企业与农林大学、龙岩学院等教学科研单位建立技术研发联盟或引进专利技术,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以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支持品牌创建,对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单位或新核准为国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人,从省驰名商标奖励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的,从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30万元奖励;支持有条件的特色竹产品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五)加快竹业第三产业发展。建设梅花山竹海、竹文化馆、竹工艺品一条街、竹种观赏园;开发竹保健、竹体验、笋美食等系列生态旅游产品等,全面提升竹产业的生态、文化、旅游观光等功能。充分利用竹林景观资源,至2020年建设 “竹乡森林人家”等竹生态文化特色旅游示范点100个。利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手段,大力传承、创新和发展竹具工艺、竹雕工艺、竹编工艺等。以培斜等竹展馆为基础打造竹具城,适时举办龙岩竹具博览会,促进竹产业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发展竹产业摆上重要位置,成立龙岩市竹产业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林业局。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要积极支持,不断加强竹产业发展资金、人才、技术等保障。

(二)加强项目策划。各县(市、区)、龙岩市经开区(高新区)要根据实际,精心策划竹产业项目。生成一批丰产高效笋用林培育示范基地项目,竹山机耕道、竹林灌溉项目,笋竹精深加工(特别是笋加工和高新技术、高附加值)项目,笋干烤房项目,冷链物流项目,竹文化项目以及“竹乡森林人家”竹生态特色旅游项目等。每年争取国家、省级竹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以上,做大做强竹产业。

(三)加大政策扶持。鼓励发展竹业专业合作社,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纳入专业合作社财政补助政策范围。开展竹业农机购置补贴,将山地田园作业(管理)机、山地果(茶)园轨道搬运机、电烤笋烘干机及粗加工常用机械列入补贴范围。对研发竹山锄草、冬笋探测、采挖等机具成功的进行奖励。实行用电价格优惠,支持鲜笋、竹材就近简单加工,对笋竹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实行税收优惠,对专业合作社或竹农大户牵头组织进行简单加工的初级笋竹产品和加工剩余物,符合政策规定的,收购方凭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项目资金要向贫困县、乡、村,贫困户倾斜,特别要加大对革命基点村竹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四)扩大融资渠道。积极探索竹林林权按面积、分经营期限定额抵押的贷款模式,扩大竹农生产融资渠道。支持龙头企业在境内外交易所上市融资,2017-2020年对进入上市辅导期的笋竹类龙头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附件:龙岩市2016至2020年竹业发展规划表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 龙岩市2016至2020年竹业发展规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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