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6〕172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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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龙政办〔2016〕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高等院校:

《龙岩市“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为了贯彻落实《龙岩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和《龙岩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龙岩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指导各县(市、区)科学、合理地制订实施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本专项规划。本专项规划主要阐述政府对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战略意图,明确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未来五年龙岩市教育工作的导向,是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景。

第一章发展成就与发展环境

一、发展成就

“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定不移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在以往的基础上又迈上新台阶。

(一)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有序实施(2011~2013年为第一期,2014~2016年为第二期),至2015年底,全市共计新建公办幼儿园71个、改扩建幼儿园74个,增设小学附属幼儿班700个,总投资达6.4亿余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得到政府资金补助,全市学前教育资源得到大幅扩充,“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6.77%。与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同实施的“共推龙岩市原中央苏区县学前教育连片振兴建设工程”项目有序实施,“福建省学前教育远程培训(龙岩)基地”顺利建成。

(二)义务教育水平不断提升。2011年全市七个县(市、区)全面实现“双高普九”规划目标,比省定规划时间提前两年,是全省第四个、山区市第一个全面实现“双高普九”的设区市。上杭县于2012年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新罗、永定、上杭、武平等四县(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全市共评估确认“省级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528所(其中小学367所、初中161所)。2015年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实现全覆盖,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模式改革向纵深推进,成立松涛小学教育集团、龙岩师范附小教育集团。

(三)高中阶段教育稳步发展。“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一级达标高中2所、二级达标高中7所、三级达标高中2所,5所学校被确定为“省高中发展专项经费补助单位”(各获20万元),普通高中教育迈入多样化、特色化内涵发展新阶段,永定一中被评为全国多样化发展试点先进学校。普通高考成绩稳中有升,产生1名全省原始分、投档分“双料”理科状元(2013年龙岩一中彭钦一)、1名全省文科投档分状元(2014年龙岩一中叶宇璠)、1名全省高考文科榜眼(2015年龙岩一中钟乔飞)。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壮大,龙岩华侨职专被确定为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长汀职专被列入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建设单位,上杭职专被列入第二批“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单位,龙岩华侨职专、长汀职专、上杭职专、龙岩农校入选“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项目院校;全市建成省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4个、省级区域(特色专业)公共实训基地4个;市级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机制得以建立,“标准化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基本完成。

(四)高等教育发展内涵提升。龙岩学院于2012年 6月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在校生规模稳步扩大,拥有40个本科专业以及1个国家级特色建设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重点学科、7个省级特色建设专业、11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历经五年建设,于2015年底通过国家级验收;2015年获批增设护理、助产专业,填补了龙岩市医学类高职专业的空白,全院有15个专业进入全省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质量前五名,26个专业进入前十名,办学综合实力跻身全省高职院校前列。龙岩电大分校组建了龙岩市社区大学,并积极推进“闽西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建设,县级社区学院全部成立。

(五)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扎实实施,岗位练兵机制、教学技能大赛机制、校长教师高端研修机制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暑期读书班活动制度全面建立。“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深入实施,千名“名师”、百名“名校长”评选工作于2012年正式启动,先后分三批、共评出市级“名师”1002名、“名校长”105名,“名师”、“名校长”津贴制度相应建立。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岗位设置管理全面推行,义务教育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有序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师资得到持续补充。

(六)教育惠民体系更加完善。在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基础上,2011年春季学期起实行对城乡低保家庭入园幼儿保教费补助政策(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并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实现了学生资助政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面覆盖。2012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实现免费教育。城镇学校扩容建设持续推进,2011~2015年全市实施中小学扩容工程省级补助项目54个,总建设面积17.2万平方米,总投资3.02亿元,至2015年底已实际新增学位16110个;中心城市和县域城区教育资源整合、扩容有序实施,有效增加了学位,保障了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内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权益。

十二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目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预期目标

2015

学前三年入园率

93%以上

96.77%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8%

98%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7-15岁)

入学率

95%以上

98.2%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0%

93.6%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95%以上

96%

全日制高等教育规模

20000人

17846人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10.5年

10.5年



二、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是国家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布局的关键时期,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重要时期,也是中央支持福建和闽西苏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机遇期。我市正努力打造东进沿海、西连腹地的生态型经济枢纽,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龙岩。为制定“十三五”期间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提供了重要指导和依据。

--经济新常态激发新动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孕育着巨大发展潜能,尤其是创新驱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重大举措的推进落实,以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正在形成,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加依靠国民整体素质的提升和创新人才的培养。

--区域发展战略凸显新优势。市委、市政府对龙岩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打好项目落地、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三大战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力争“十三五”时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龙岩。服务新龙岩建设发展大局,迫切需要教育开放化多样化发展,提供更加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社会教育需求呈现新特点。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高水平高质量的教育需求日益增长,实现有质量的公平教育,成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新使命,促进人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成为新时期教育发展的重要导向。

--人口规模结构出现新变化。新型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全市城镇化率逐年提高,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成为今后我市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任务。同时,人口生育政策调整,“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实施,学龄人口规模恢复性增长,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所有这些,迫切要求完善现代教育体系,优化教育布局结构,为所有人的终身学习奠定基础。

--国际教育发展涌现新变革。保证每个孩子都有机会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成为国际教育发展的重点,教育公平在各国教育信息化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日趋明显。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下,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教育模式日新月异,学校形态、学习方式和组织方式正在经历一场最深刻的变革。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龙岩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接受更加良好教育的期盼还不相适应,在教育理念、布局结构、办学质量、社会贡献度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龙岩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是客家人聚居地和客家文化的发祥地,素有崇文重教的优良传统,我们要以“福建没有理由不把教育办好”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提升教育改革发展水平,加快向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迈进。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龙岩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总任务,坚持优先发展、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遵循教育发展内在规律,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现代教育体系,优化教育布局结构,促进教育公平普惠,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着力打造龙岩中心城市“教育名城”,壮大“红土书香”教育品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成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努力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龙岩提供人才支撑和知识贡献。

二、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教育发展的目标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行列。

--到2017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98%;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超过98%;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5.6%;稳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基本建立起与龙岩产业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创建1-2个“教育强县”;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7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年。

--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超过98.5%,全面解决“入园难”问题;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8%以上;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毛入学率超过96%;本市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23000人;50%的县(市、区)通过“教育强县”评估;终身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

经过五年的努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高质量普及15年基本教育,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更加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教育的内涵提升发展、公平包容发展、多元开放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多样化教育的需求,教育支撑龙岩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各阶段教育保持全省同步发展水平。

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2015

2017

2020



学前三年入园率

96.77%

98%

98.5%以上

预期性

九年义务教育

巩固率

98%

98%

98%以上

约束性

高中阶段教育

毛入学率

93.6%

95.6%

96%以上

预期性

全日制高等教育

规模

17846人

20000人

23000人

预期性

在普惠性幼儿园

就读的适龄幼儿比例

--

75%

85%

预期性

新增劳动力平均

受教育年限

13.5年

13.7年

14年

预期性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

受教育年限

10.5年

11年

12年

约束性

第三章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内容,推进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建设,使大中小学德育由浅入深、分层递进、有机衔接。以政治认同、国家意识、文化自信、公民人格为重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完善学科教学育人功能,促进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实施德育项目化管理机制,统筹推进活动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平台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细、落小、落实。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彻《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积极构建大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体系和实践体系。推动高校开设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或选修课,支持和推动龙岩学院加强闽西红色历史文化和客家文化研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坚持“一校一品”,鼓励各地各校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资源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形成一批具有时代特征、龙岩特色和学校特点的校园文化成果和品牌。深入开展创建“书香校园”活动,大力推动实施青少年人文经典阅读工程,推动中小学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运动设施标准化建设。实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学生体质监测和公告制度,落实“每天校园锻炼一小时”,推进阳光体育运动,让每位学生基本掌握1~2项运动技能;2020年全市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90%以上。推广和普及校园足球,积极创建省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立校园足球联赛机制。推动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学校心理教育、预防、咨询和危机干预体系,全面推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达标建设,实现所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持证上岗。推动高校按1:5000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且每校不少于2人,中小学校按师生1:1000的比例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完善学校生命健康教育和疾病防控机制,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与生活习惯。建立完善学校毒品预防教育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各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减负”机制,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禁中小学按学习成绩分班,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习排名,不搞题海作业;建立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

提高学生审美能力与艺术修养。构建大中小幼相互衔接、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的现代美育体系。配足配齐专任教师,开足开齐并上好音乐、美术、戏剧、戏曲、舞蹈、影视等美育课程。挖掘不同学科蕴含的美育资源,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引导每一位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参加至少1项美育活动,形成1~2项艺术特长和爱好。组织创建艺术特色学校。建立教育与宣传、文化、文艺团体等部门的长效合作机制,组建美育教学联盟和文艺工作者援教联盟。推进高雅艺术、乡土艺术进校园活动,办好中小学生艺术汇演(展演)活动。建立中小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和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深入开展绿色校园建设,将生态环保、绿色节能、循环经济理念融入教育过程,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等活动,培养学生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资源忧患意识,掌握基本的节约知识与技能,使节约成为每位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自觉行动。

强化实践育人。落实社会实践课时,建立校内外结合的实践课程体系,形成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有效衔接、学科学习与实践学习有机结合的育人机制。支持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夏冬令营等有利于促进团队合作、锻炼意志的活动。健全大学生志愿服务体系,大学生志愿者注册率达50%以上。扩大学生社会实践评价成果的使用范围,使学生更多地接触社会、参与实践、亲近工农。加强校外实践活动场所建设,实施中小学校外教育资源整合工程,建立政府统筹、部门推动、区域管理、社会资源与学校共同实施的中小学“社会大课堂”推动纪念馆、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自然和文化遗产等公共资源与学校共建共享,到2020年经省、市、县认定的“社会大课堂”资源单位达100家以上。推进示范性校外教育活动中心、中小学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现每所学校都有相对固定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加强汉字书写教育。完善语言文字应用机制、评估制度,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文化素养。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省颁《实施办法》的贯彻工作,全面完成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验收。

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协调育人机制。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学校为主体,企业、社区、家庭全面参与的德育工作机制;建立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校调研制度、为师生作形势报告制度;完善教育监测评价与反馈改进制度,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做法;引导媒体坚持正确的价值观,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普法教育,完善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机制,教育和保护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坚持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首位,按照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要求,将任务细化责任到人,覆盖教育管理各领域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创新中小学班主任和高校辅导员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育人评价办法,提升全员育德能力。落实社会协同责任,将企事业单位接纳和指导学生参观、见习、实习、社会实践等作为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学校周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协作育人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落实家庭基本责任,推动中小学校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配合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相关组织,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宣传,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培养孩子的诚信意识、劳动习惯、生存技能、社交礼仪,以良好家教、家风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二、优质普惠发展学前教育

优化幼儿园布局结构。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引导各地根据人口政策调整、城镇化推进等因素,科学预测学前教育学位供求情况,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000~6000人设置1所幼儿园的原则,优化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严格执行“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规定。抓好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乡镇中心园、小学附设幼儿园和村办幼儿园建设,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教师资源举办幼儿园。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停办、闲置、改变用途的学前教育资源,满足就近入园的需要。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组织实施第二期、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实施公办园建设力度。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举办幼儿园,鼓励其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机制,构建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等级幼儿园的评估工作,加大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力度。到2017年,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比例达到75%,2020年达到85%,其中在公办园就读幼儿比例达50%。到2020年,各级示范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扩大到40%。

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幼儿园课程实施和教育行为,科学安排幼儿生活。探索学前教育片区管理新模式,实施优质园与薄弱园、公办园与民办园联片教研、联动帮扶,促进合作共进。继续实施“共推龙岩市原中央苏区县学前教育连片振兴建设工程”。完善民办幼儿园准入和年审制度。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管,促进学前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加强幼儿家庭教育,提升家园共育水平。

三、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以县为主”要求,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差距,到2017年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目标。贯彻部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和《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试行)》,组织开展“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积极创建“义务教育管理达标县”,提高县域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到2020年50%以上县(市、区)成为“义务教育管理达标县”。建立“老百姓身边好学校”评价机制,力争到2020年50%的义务教育学校成为“老百姓身边好学校”。

推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引导各县(市、区)根据新型城镇化、户籍制度和人口生育政策改革新形势,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并在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中,同步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校,扩充城镇教育资源,适当增加教育储备。实施农村小规模学校调整改造计划,对100人以下农村完小进行调整改造,推进农村必要的教学点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农村寄宿制学校都有合格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澡堂。顺势推进农村自然小班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效益。推进农村学校闲置空间的活化再利用,鼓励把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建在乡村学校。完善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和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机制,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组建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发挥好优质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落实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加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明确中小学各学段素质教育基本要求、重点任务和要求,建立整体推进体系。完善中小学各学段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新生开始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质量评价制度,加强教育质量监测结果的应用。建立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制度,推广基层教学改革理论与实践成果。

四、优质特色发展普通高中教育

全面改善高中办学条件。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推动各县(市、区)撤并布点重复、办学条件差、规模过小的普通高中,引导和推进普通高中向城市、县城和中心集镇集中办学,适度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实施普通高中改造提升计划,配足配齐专用教室、教学仪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等设施设备。建立高中基本建设债务化解、控制机制。

推进优质高中建设。加大省级达标高中、示范性高中建设力度,鼓励民办学校争创省级达标高中,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示范性高中。到2020年,力争90%公办普通高中完成达标建设,省级示范性高中达到4所左右,达标高中在校生比例达90%以上。

推动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实施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计划,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争创省级课程改革基地,支持学校突出课程教学改革,构建多层次、可选择、有特色的课程体系,形成独特文化和办学特色。到2020年,力争建成10个以上省级课程改革基地、7所左右的特色高中。积极实施高中全科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改革教学组织方式,建立健全学生选课走班制、学分制和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

五、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本科层次及以上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的规模、结构、层次、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协调。优化职业院校布局结构,加强市级统筹,强化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整体推进市域内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的发展,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示范(骨干)职业院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重点建设一批优质职业院校;各县(市、区)至少要办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并积极创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到2020年全市建成5所左右省示范性现代中等职业学校。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分级达标建设,2018年全部实现达标。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围绕福建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以行业和岗位要求为导向,引导我市职业院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制造业创新,加快发展地方产业急需的专业,推进职业教育专业群对接产业群。鼓励龙岩学院依托自身资源与优势,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积极培育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学科和交叉学科,加大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力度,形成与地方产业发展高度契合、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专业体系。实行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社会需求的契合度。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杂费。

健全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化培养体系。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建立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平台,实现普职同时招生、平等对待、规模大致相当;建立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推动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互相转学、互认学分,建立人才成长立交桥;改革高职考试招生办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试行单独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招生办法,逐步建立注册入学制度;支持和推动龙岩学院开展招收中职毕业生试点。

建立健全校企协同育人机制。贯彻《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龙岩市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实施办法》,规范政府各部门、行业、企业、学校等主体在校企合作中的职责和权益,构建校企深度合作办学机制。鼓励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进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教集团,引导国有企业和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职教集团。推动学校把实训实习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校中厂、厂中校等校企一体化的合作形式。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建立人才培养和技术技能积累创新共同体。积极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引企入校等方式,共建兼具生产、教学和研发功能的实训基地,加强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设备水平同步的实训装备建设;支持企业与学校共建产权明晰的实训基地;加大市级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力度。到2020年,全市职业院校实训基地骨干专业覆盖率达到80%以上。

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学生人文、科学素养和职业精神,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着力培养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引领提升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水平和学生的技术技能水平。建立创新创业协同育人新机制,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评估体系,将就业创业教育纳入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推动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改革试点,加快实现学历证书考试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标准对接,逐步实现两考合一。中职、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保持在97%、95%以上,双证书获得率分别保持在98%、88%以上。

六、精细化内涵发展高等教育

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支持和推动龙岩学院建设应用型本科高校,做好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巩固提升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水平,支持和推动其创建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支持龙岩技师学院纳入高校序列,创办龙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一校两牌、一体化管理。稳步扩大龙岩学院本科教育规模,争取启动研究生教育。科学安排年度招生计划,使高校年度招生计划与核定的办学规模相匹配。总体稳定高校基本建设规模,优化高校办学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强化政府统筹和分类管理,积极推进院校调整、办学资源调配、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调控等工作,促进高校内涵发展。

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实施“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计划”,引导高校调整优化专业设置,重点建设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集群,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围绕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加快发展支撑、引领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的新学科、新专业,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增强专业服务产业能力。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有效对接,积极探索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协同育人、协同创新机制,推动政、产、学、研、用一体化人才培养,推动高校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育人,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共同开发教材、共建教学团队、共建实训平台。鼓励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推进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培养人才,积极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试点,拓展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着力提高本科教育质量。

健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实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计划”,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深化课程体系、教育教学内容方式方法、教学管理制度等改革,加强实践教学资源、创新创业实习实训平台等建设,举办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意识和能力,切实增强大学生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鼓励高校、行业协会、企业、产业园区、孵化基地等通过多种方式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聘请行业优秀人才担任学生创业指导教师,积极发展“众创空间”等,使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规模、质量持续得到扩大和提高。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文化建设,加大创新创业价值宣传,发掘树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先进典型。

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推进高校与产业主动对接、与企业深度融合,建立服务地方发展的产学研合作新模式。加大高校科研创新平台的建设力度,坚持科教融合、创新引领,加强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增强高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解决区域经济发展关键科技问题的能力,为国家、行业、区域发展决策提供科技支撑。建立科研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推动高校落实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完善和落实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政策,以及高校对科技成果的自主定价权与分配权,允许科技人员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评价制度和机制,激发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七、提升发展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健全残疾儿童筛查安置网络,实行“一人一案”,让每位残疾儿童都能接受合适教育。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支持特教学校举办附属幼儿园(班),办好龙岩市特殊教育学校高中班,支持有条件的县级特教学校举办高中班。促进有条件的普通幼儿园和高中学校接收残疾学生。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学前至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

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巩固提升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到2020年所有乡镇(街道)都能建设2所随班就读基地校,配备资源教室和无障碍设施,改善随班就读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基本条件。将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服务,逐步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个残疾儿童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推动特教学校建设职教教室和实训基地,聘请专业教师,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医教改革,开发教育康复校本课程,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优化课程结构,探索建立特教机构和医疗机构有效合作的运行机制。

大力扶持民族教育发展。组织实施民族教育提升工程,扶持民族乡村学校建设。完善升学照顾政策,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升学率。继续办好龙岩一中内地新疆班,完善内地民族班与普通班学生混合教学等改革措施,增进民族团结,提升教育质量。

八、大力发展终身教育

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以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各类人群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到2020年,全市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人次绝对数达全日制在校生数的1.2倍以上。建立学历继续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加强准入监管和质量评估工作,建设集管理、监测、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学历继续教育数字化服务平台。

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加强数字化资源建设,支持和推动龙岩电大分校成为国家数字化教育资源分中心,建立“龙岩全民学习网”,引入国家数字化资源中心及其他优质资源,满足市民多样化学习需求。积极探索和推动“互联网+”职业教育。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促进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和参与补贴培训,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失业人员等,开展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培训一大批新型产业工人和新型职业农民。

完善终身教育网络。依托现有教育资源,建设以县(市、区)社区学院为龙头、乡镇(街道)社区学校为骨干、村(居)社区学习点为基础的社区教育网络基地。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工作,实施社区教育机构提升计划,积极创建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到2020年,城市居民参与社区教育活动达到6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40%以上。推动部门、行业分类制定学习型组织建设标准,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重视发展老年教育,依托社区教育机构开展老年教育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教育,到2020年老年人入学率达20%。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倡导全民阅读,开展多样化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

九、推动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

实行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按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不同属性,在尊重举办者意愿的基础上,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探索对民办中小学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标准、管理和资助办法。探索实行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制度,建立民办幼儿园分类定级评价制度。

创新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模式。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法人资产结构。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的公办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鼓励和吸引大型国有企业以及各种公有、民营、外资等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合作举办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职业院校或二级办学机构。支持各类主体以合资、合作等方式举办优质特色幼儿园、高中学校。支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管理者和骨干教师以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多种方式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的权利。鼓励公办和民办学校相互委托管理、相互购买服务。

完善政府扶持社会力量办学机制。逐步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探索建立政府委托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制度,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进一步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允许营利性教育民办学校依据办学成本和市场调节自主定价收费,并向社会公示。

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按照“分级审批、分工管理”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在民办学校审批和管理上的职责。完善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评估和年度检查。完善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机制,建立民办幼儿园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民办中小学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民办中小学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保护受教育者、教育者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

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全面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法规法纪教育,引导教师自觉恪守师德规范、践行师德要求。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师德教育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定期评选“龙岩市杰出人民教师”和市优秀教师,奖励长期扎根农村任教的优秀教师,加大师德典型的宣传力度,促进形成重德养德的良好风气。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落实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师补充机制,着力解决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和老龄化问题。借力国家、省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重点培养小学、幼儿教育男教师和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准入机制,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改革教师招考面试工作。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制度,在教师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培养培训等方面向乡村学校倾斜,切实增强乡村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全面实施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

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攀升体系,分级、分类、分岗开展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贯彻教师专业标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制度。完善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制度。实施乡村校长助力计划和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2020年以前将乡村校长和教师轮训一遍。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加强优质培训课程资源建设,推动信息技术在教师培训中的应用。建立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和培训质量评估制度,推进教师培训管理现代化和培训模式综合改革。切实加强龙岩市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和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建设与管理,实施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支持教师进修学校、电大工作站、电教站、职教中心的职能和资源整合,建设研训一体化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

健全领军人才培养体系。加强 “名师”、“名校长”的管理和市级名师工作室建设,进一步支持名师名校长专业成长。积极探索教育家培养模式,推进实施“‘专家型名师’、‘专家型校长’的培养计划”,建立“龙岩市专家型名师”、“龙岩市专家型校长”评选机制,激励名师和名校长从优秀走向卓越。继续实施市级名师名校长津贴制度。完善名师、名校长和名师工作室的作用发挥机制。

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学校从行业企业招聘教师的制度,到2020年,职业院校新补充专业教师(含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中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比例达到50%。建立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的双向聘用机制,推进校企之间人员互派互聘。中等职业学校可将不超过总编制的30%用于自主聘请兼职教师,由同级财政按编制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核定补助经费。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和“访问工程师”进修制度。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重点培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支持职业院校成立教育名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强优秀教学团队建设。

建设高水平高校教师队伍。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工程计划,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推动高校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引导高校实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支持打破常规重点引进相关学科领域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鼓励高校从行业企业聘请高水平工程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担任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高校新进教师选聘和培训制度,把新入职教师担任助教情况作为其主讲课程和获得主讲教师资格的先决条件。实施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重点支持和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支持高校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帮助青年教师专业成长。鼓励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提高教师实践能力。促进跨学科、跨单位合作,建立一批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创新团队。完善教师境外进修交流访学制度,加强高校外籍教师的聘任与管理。

十一、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建设。分阶段实施一批重点项目,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水平。加快推进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完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支撑工程”,基本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具备网络条件下的多媒体教学环境,鼓励各地建设优质学校与农村中小学间的远程互动教学多媒体教室,加强农村中小学远程互动教学多媒体(录播)教室建设。

加强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多方参与、共建共享”思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以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基础,通过发放虚拟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整合、汇聚、引进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完善中小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工作机制,鼓励教师开发建设内生资源,建立教育资源审核、评估、淘汰机制,形成配套完整、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源中心。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实现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学校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

提升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提升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管理人员信息化管理能力。鼓励教师结合慕课、微课等多样化教学方式,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全面深度融合,构建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新模式。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切实提高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使用效益。

十二、抓好教育项目规划与建设

实施“全面改薄”工程。按照国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和“缺多少、补多少”原则,全面实施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力争到2018年全面完成“全面改薄”任务,完成投资13亿元。

实施中心城区、县域城区及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中心城区、县域城区及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共实施教育重点项目157个(详见附表);其中:市本级重点项目18个,新罗区属重点项目27个,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重点项目21个(含民办项目1个),永定区属重点项目14个,上杭县属重点项目18个,武平县属重点项目11个,长汀县属重点项目21个,连城县属重点项目13个,漳平市属重点项目14个。各级各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协调服务,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统筹抓好项目建设,如期完成学校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

实施教师进修学校改造提升工程。按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标准,对七个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进行规划新建或改扩建,完善办公楼、培训教室、学员宿舍、食堂等配套设施。同时,规划建设龙岩市教师培训中心。

实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重点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五年内新建、改扩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2000套以上,进一步改善农村教师和轮岗交流(支教)教师的住宿条件。

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改造现存抗震设防烈度不达标(或截至2017年已超出使用年限)的中小学校舍60万平方米,至2020年全市校舍抗震设防达标(符合当地设防标准)率达到98%以上。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提升教育系统党建科学化水平

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全面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委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教育功能和服务功能,发挥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建工作考评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职业化、专业化的校长选聘机制,开展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坚持“好干部”的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构建科学有效的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福建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细则》,促进教育系统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证和纪律支持。

二、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提高财政教育投入保障水平。明确教育事权和财权支出责任,完善地方政府教育投入督导、公告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投入政策落实到位,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达到21%的要求,并实现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加强教育费附加征收与管理,土地出让金收益的10%用于教育。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标准,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执行省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达到普通初中的8倍,探索建立幼儿园生均拨款机制,确保2017年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建立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办学需要和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教育财政保障水平。根据“一市三区”管理体制的调整变化,适时调整市、区两级财政教育投入体制。进一步完善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相关制度,完善对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实行规费减免政策。

改革完善教育投入结构。完善非义务教育学生培养成本分担机制,适时调整学费(保教费)标准。健全学前教育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建立普通高中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完善职业教育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力量筹措经费的机制,健全高等教育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机制。改革高等教育财政投入机制,推动形成基于需求的基础拨款和基于绩效的奖励拨款相结合的高校预算拨款机制,逐步提高经常性经费(生均拨款)占比,合理确定人员经费占学校经常性收入的比例。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兴办学校、华侨捐资兴学。加强各级各类教育基金会建设。

完善教育经费管理机制。建立教育经费管理会商机制,实施全口径教育经费预算管理,由财政、教育部门共同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方案,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更加适应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加大教育投入的科学规划和研究论证,健全拨款咨询制度和经费监管机制。强化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管,严禁统筹学校学费收入用于抵顶财政预算拨款。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强化各级各类学校会计核算管理,健全学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学校贷款管理及债务情况的动态监控机制,强化学校新建项目审批和风险评估,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债建设,严格控制高校和高中阶段学校新增贷款产生,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加强教育经费使用与管理的绩效评价。

三、完善教育治理体系

强化教育分级统筹管理。加快完善分级管理、地方负责、县乡(镇、街道)共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市级组织协调、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注重发挥乡镇参与学校建设的作用。建立完善以市为主统筹规划建设、学校自主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以省为主,省市共建”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对龙岩学院建设发展的统筹指导。

积极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完善政府教育治理方式,更多地运用法规、规划、标准、政策、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和支持学校发展,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使学校成为依法自主办学的主体,享有充分的权利和承担应有的责任。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明确政府教育管理权限和职责,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学校过多、过细的直接行政干预。逐步建立教育行政绩效评估体系,加大行政监督和问责力度。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创新提供公共教育服务方式。加强教育智库建设,完善各级专家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在服务教育行政决策、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坚持依法治教。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便民高效、权责一致的行政审批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教育政务信息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功能,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改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依法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权利,进一步扩大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人、财、物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健全教育内部审计机制,强化审计监督。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和依法治教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

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健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完善校院(系)两级治理方式,充分发挥学术机构在学科建设、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坚持和完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拓展师生及社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学校发展的渠道。支持行业企业参与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治理,建立由行业企业、地方政府和社区参加的理事会。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办法。探索建立公办幼儿园招生改革新机制。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小学按常住人口合理确定服务范围、划片招生,初中学校通过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等方式组织入学。改革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2020年全面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中考中招制度。继续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办法,确保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规范普通高中跨县(市、区)招生管理。规范并扩大招生政策、程序、结果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认真实施教育综合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步伐,从单项改革向综合改革推进,破解深层次瓶颈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国家统一部署, 2016年起我省高考将使用全国统一命题的试卷。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18年认真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完善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制度。完善市、县(市、区)、考点学校考务指挥系统建设,到2020年实现各类教育统一考试考务指挥系统市、县、考点三级联网。加强标准化考场的建设,确保市级以上的教育统一考试均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教育统一考试的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查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

扎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健全各项配套机制,为课程改革提供组织领导、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制度建设、专业指导和舆论宣传等方面的保障,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大力倡导“高效课堂”和“有效教学”。注重学思结合,注重知行统一,注重因材施教。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充分发挥本市高校在基础教育中学科专业和师资人才的优势,探索高等教育及基础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新模式。

五、完善教育督导评估体系

健全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按照省颁各类教育质量标准与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的评价与反馈机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健全教育督导体系。建立健全市、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完善教育督导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相对独立行使职权。实施督学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优化政府督导工作机制,促进各级政府有效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完善学校督导评估和督学责任区制度,督促和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教育督导行为,提高教育督导实效,增强教育督导公信力。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公示、公告、约谈、问责、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按要求组织好国家、省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推进“教育强县”创建和督导评估,到2020年建成一批省级“教育强县”。按省颁评估体系和监测办法,组织实施区域教育现代化评估与监测。

六、构建和谐教育体系

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就学升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通过自主报名结合随机派位、积分制等方式入学,确保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服务)的比例达90%左右。实行高中阶段学校向接受义务教育后的随迁子女开放和同等招生政策。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设施设备,加强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人员配备,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

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扩大学前教育资助范围,统一并完善城乡义务教育惠民政策,完善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设立高中阶段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高校发展性资助体系,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推动资助信息化建设,实现受助对象(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认定、精准奖助和精准管理,提高资助工作的服务和监管水平。对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实行应助尽助。推进实施实事助学基金会长汀县援助项目,提高助学育人成效。

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安全教育,积极推进安全知识进校园工作,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抓好“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及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2016年底全市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评审达标率达100%,2017年底前全市95%以上的学校达到“平安校园”等级标准。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和协防建设,加强校园保安机构及队伍建设,努力创建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新型校园安防体系。完善教育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切实抓好校园反恐防暴、反邪教渗透工作,建立校园维稳预警机制和联动机制。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校园安全事故(件)的能力。依法完善学校安全稳定责任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学校综治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一票否决”权。

第五章规划实施

一、落实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责任

各级政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的部署,实行分工负责。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实施与协调,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本地区、本单位的教育事业发展,形成上下结合、共同推进的局面。要建立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将实施情况要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把教育督导结果作为考核、问责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人大、政协关于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

二、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发展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各级各类学校要努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各级教育宣传部门的组织策划能力,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规划的主要内容,大力宣传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规划的思路、举措、方案,挖掘树立教育战线先进典型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优先发展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

附件:龙岩市中心城区、县域城区及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十三五”教育重点项目规划表





· 龙岩市中心城区、县域城区及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十三五”教育重点项目规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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