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金监规〔2021〕2号《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开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5-13 00:51:05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开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金监规〔202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发〔2019〕32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20〕9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金融对外开放和跨境投资创新,促进和引导本市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有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修订形成《深圳市开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工作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深圳市开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工作的管理办法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深圳市开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 外投资试点工作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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