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政办〔2021〕38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试行)》

浏览量:时间:2021-12-27 22:30:50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试行)







鹤政办〔202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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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鹤政办,鹤壁市,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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