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事项的公告》的公告

浏览量:时间:2016-06-01 02:53:00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事项的公告》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相关规定,现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事项的公告》(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全文废止。

本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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