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注意事项

浏览量:时间:2016-04-04 02:33:56

201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注意事项


一、申报表的结构和逻辑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共41张,1张基础信息表,1张主表,6张收入费用明细表,15张纳税调整表,1张亏损弥补表,11张税收优惠表,4张境外所得抵免表,2张汇总纳税表。具体的过程和逻辑为:


以会计利润作为起点(主表13行)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基于企业的会计利润,申报表的第一部分,实际就是利润表。因此,在财务审计结束后,再做税务审计,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调整。

应纳税额的三次计算(主表25行、28行、31行)

根据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法定25%的税率,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主表25行)”,由于有直接针对税额的减免税额优惠和抵免税额优惠,考虑这些因素后,又得出“应纳税额(主表28行)”,再考虑境外所得应纳的税额和抵免税额,才得出“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主表31行)”。


二、申报表的变化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

最新的重点领域(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技术使用权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也为方便企业在汇算清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在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中,对申报表的部分内容相应调整,如《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第33行“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填报说明中,删除“全球独占许可”内容。
预缴时报表变化

预缴申报表的变化

预缴申报表的变化在2015年有过两次,主要是根据政策调整,增加了《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增加了小微企业的判定栏次,以落实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为了避免汇缴时退税,有些优惠政策,如对收入的免税等,在预缴时就可以享受优惠。

其他附表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部分填报口径的通知》(税总所便函〔2015〕21号),对职工薪酬、加速折旧、政策性搬迁,亏损弥补等附表的填报,做出了某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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