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5号)

浏览量:时间:2021-08-03 04:11:55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5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1号)。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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