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电子税务局系统2021年10月功能优化情况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15号)

浏览量:时间:2021-11-16 01:47:45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电子税务局系统2021年10月功能优化情况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15号





为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大力推进“全程网上办”,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于2021年10月对电子税务局系统进行了功能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此次功能优化涉及个人信息保护及人脸识别告知同意书、风险发票申报提示提醒、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开具契税信息联系单、风险发票新办提示提醒、风险发票主动推送、日常纳税服务需求、抵缴欠税、消息精准推送等9项业务功能模块。

具体调整优化内容详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888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

特此通告。




附件: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系统2021年10月功能优化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9日







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系统2021年10月功能优化内容





一、个人信息保护及人脸识别告知同意书

(一)电子税务局已注册用户,登录成功后,提示纳税人签订《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办理涉税业务时,若涉及刷脸验证的,提示纳税人签订《人脸识别服务协议》。

(二)电子税务局新注册用户,在注册环节应勾选同意《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办理涉税业务时,若涉及刷脸验证的,提示纳税人签订《人脸识别服务协议》。

二、风险发票申报提示提醒

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功能中增加风险发票申报提示提醒。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时,对于存在查实风险发票进项扣除等风险疑点的,电子税务局自动触发风险发票申报提示提醒,及时告知纳税人对查实风险发票进行进项税款转出。

三、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

优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功能,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上述业务后,可选择是否享受延缓缴纳相关税费。

四、开具契税信息联系单

在“证明开具”目录下新增“开具契税信息联系单”功能。契税信息联系单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契税税款、已经减免契税税款或不征收契税税款而开具的纳税记录清单。其适用范围是纳税人已经缴纳契税税款、已经减免契税税款或契税不征收确认后开具,不作为记账、抵扣凭证。

五、风险发票新办提示提醒

在“互动中心”目录下新增“风险发票新办提示提醒”功能。对于首次新办的企业,通过对新办企业登记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进行风险分析。上述人员信息存在异常的新办纳税人,在纳税人新办环节,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推送风险提示信息。

六、风险发票主动推送


在“互动中心”目录下新增“风险发票主动推送”功能。电子税务局接收到查实风险发票和疑点风险发票后,分别向风险发票开票方和受票方主动推送风险发票提醒信息,及时告知纳税人做好风险发票的核实自纠。其中,查实风险发票为风险信息已经查实的发票;疑点风险发票是存在风险疑点,需进一步核实确认的发票。

七、日常纳税服务需求

在“互动中心”目录下新增“日常纳税服务需求”功能。纳税人可通过此功能向税务机关提交日常纳税服务需求,包括对税务局的意见建议等。

八、抵缴欠税

在“一般退(抵)税管理”目录下新增“抵缴欠税”功能。纳税人完成退(抵)税费申请,且“申请退抵税(费)方式”选择“先抵后退”或“抵欠”的,可通过此功能办理抵缴欠税。

九、消息精准推送


优化“消息精准推送”功能,纳税人首次登陆或自然人首次注册登陆时,弹出推送信息设置功能,纳税人可自行设置消息推送的类型、时段、渠道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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