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2-01-20 07:27:46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
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及规范企业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促进税收信息化服务商守信履约,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1.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表
2.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认定表
3.××省(区、市)税务局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2年1月5日
全文及附件下载: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提取码:sjpa】【解压缩密码://www.angelgibson.com】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