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全文废止】

浏览量:时间:2018-06-19 16:29:14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全文废止】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全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的要求,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共5大类81个事项,各级地税机关应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在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同时,积极落实税务总局深化“放管服”的要求,大力推进网上办税,努力实现办税“不用跑”。

三、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编制了“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指南,将事项涉及的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予以公布,各级地税机关要利用多元化宣传手段,多渠道宣传办税指南,便于纳税人掌握使用,顺利推进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

四、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将根据税务总局的调整情况,定期对我省的《清单》进行更新和调整,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予以公布。

五、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点击下载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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