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2号

浏览量:时间:2018-06-23 02:03:02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2号





为持续规范纳税信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文件规定及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以下简称“贵州省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等文件制定了《贵州省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贵州省税务局所属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亦应按本公告执行。《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贵州省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8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附件:贵 州省纳 税信用管 理实施办 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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