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浏览量:          时间:2018-07-12 00:53:00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有关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市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市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承继原金华市国家税务局、金华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金华市国家税务局、金华市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同时,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张贴或向纳税人发放告纳税人书等方式,公示新机构业务专用章印模。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办公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邮政编码:321017。

二、浙江省网上税务局(网址:http://etax.zjtax.gov.cn/)于2018年6月15日24时上线,该平台整合了原浙江省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的全部事项。纳税人使用原浙江省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的账户和密码均可以登录办理涉税业务。

纳税人在移动办税终端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的,办理事项和途径不变。

三、自2018年6月15日起,纳税人在全省综合性办税服务厅、浙江省网上税务局可以统一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实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

四、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承继原金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金华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费稽查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金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金华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金华市五一路606号,邮政编码:321001。

五、自2018年7月5日起,原金华市国家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金华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金华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金华市地方税务局金义都市新区税务分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原金华市国家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金华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金华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金华市地方税务局金义都市新区税务分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六、全市各县(市、区)税务机构按税务总局、省局和市局统一部署进行挂牌后,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具体办税服务场所等改革有关事项由各地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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