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浏览量:时间:2018-08-19 18:09:03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为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全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执行。《淮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淮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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