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公告〔2018〕8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

浏览量:时间:2018-09-19 19:36:18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8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二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6号),现将有关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税委会公告〔2018〕6号所附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的商品,自2018年9月24日12时01分起加征关税,对其附件1所列2493个税目商品、附件2所列1078个税目商品加征10%的关税,对其附件3所列974个税目商品、附件4所列662个税目商品加征5%的关税。

二、其他事项按照税委会公告〔2018〕6号执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tax/41252.html

本文关键词:税委会公告,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原产,美国,美元,进口,商品,关税,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