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18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3号【全文废止】

浏览量:时间:2020-07-01 21:01:4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18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3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0年6月29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







为贯彻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的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B100000)的表单样式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三、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中的上述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6月14日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B100000)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tax/64871.html

本文关键词:修订,2018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表单,填报,说明,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3号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