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0号

浏览量:时间:2020-01-13 12:04:0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及议定书于2019年4月1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中新双方已完成《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协定》及议定书于2019年12月27日生效,适用于2020年1月1日或以后对所支付金额源泉扣缴的税收,以及2020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任何纳税年度征收的其他税收。

《协定》及议定书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31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tax/75659.html

本文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新西兰,所得,消除,双重征税,防止,逃避税,协定,议定书,生效,执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0号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