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督函〔2021〕579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7-16 04:22:27

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物督函〔2021〕5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6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校园安全事件,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指出近期安全事故仍呈多发势头,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要督促各地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王沪宁等其他中央领导同志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面加强文物安全工作,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压实文物安全责任。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部署,精心安排,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文物安全,切实拧紧文物安全责任链条,严格落实安全措施,防范化解文物安全重大风险,全力保障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稳定。

二、大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各地要结合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全面开展文物安全检查排查,整治安全漏洞、火灾隐患和管理问题,将各类安全事故的诱因消灭在萌芽状态。要逐一梳理安全管理环节和程序,逐项落实管理措施,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测,保证安全效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停业或者停工集中整改,坚决防范重大文物安全事件发生。

三、着力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针对可能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和问题,组织制定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各类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实战要求认真组织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对本单位全体人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做好安全保卫人员值班备勤安排,保证人员到岗、责任到人,全面提升文物安全应急管理水平。

四、做好文博开放单位安全服务工作。

暑期即将来临,当前已进入旅游旺季,各博物馆和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要科学测算游客承载量,制定详细接待方案,适当增加人员力量。严格车辆管理和出入口安检,合理确定活动区域和线路,有效配置安全设备设施。对游客数量激增的文物、博物馆单位或者人群密集、存在安全危险的区域,应进行每日临界观众数量控制,采取预约或者错峰参观等措施调控游客数量,保证良好的参观秩序和人员、文物安全。

五、提前做好汛期安全防范。

汛期即将来临,各地要与当地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密切关注本地雨情水情风情汛情,实时组织研判文物、博物馆单位面临的洪涝和地质灾害风险,及时通报提醒,周密安排部署。加强调度指导,将有文物分布的水库、河流和山区、沟谷等洪区和地质灾害多发区作为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区域,将古桥、古城墙、古建筑和依托文物建筑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并根据灾害风险制订防灾减灾预案,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将防灾措施做到前头、落到实处。





国家文物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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