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市场函〔2021〕142号《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同意海南省开展使用保险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1-07-25 01:29:00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同意海南省开展使用保险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的批复






文旅市场函〔2021〕142号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使用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的请示》(琼旅文〔2021〕10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厅报送的《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支持旅行社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1〕60号)要求,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经营困难,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推动旅行社经营全面恢复和高质量发展。

三、请你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如期实现。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文化和旅游部报告。

此复。





文化和旅游部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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