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海〔2021〕49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21版)〉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10-12 21:11:53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21版)〉的通知》





交办海〔2021〕49号






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有效履行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等国际公约,进一步规范海船船员培训行为,确保船员培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编制了《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21版)》,现予发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16版)〉的通知》(交办海〔2017〕33号)同时废止。




附件: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21版)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8月19日








附件:海船船 员培训 大纲(20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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