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废止〈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的决定》(文化和旅游部令第8号)
浏览量:时间:2022-06-04 04:54:59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8号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废止〈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 2021年11月 30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部长 胡和平
2021年12月23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废止〈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废止《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第24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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