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办发〔2023〕19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陆域生态基础分区 (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06-17 02:42:43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陆域生态基础分区 (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3〕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派出机构,部机关有关司局:

《中国陆域生态基础分区(试行)》已经部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在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中结合实际应用。应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向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反馈。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3年5月16日








附件:中国陆域生态 基础分区(试行)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doc/173611.html

本文关键词:自然资办发,自然资源部,陆域,生态,基础,分区,试行,通知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