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稽复函〔2023〕892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销售标签被涂抹刮擦的预包装食品案件定性问题的复函》

浏览量:时间:2023-09-10 21:06:52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销售标签被涂抹刮擦的预包装食品案件定性问题的复函






市监稽复函〔2023〕892号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

你厅《关于销售产品编码信息被涂抹刮擦预包装食品案件定性的请示》(吉市监执法函字〔2023〕3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2.2规定,食品标签的定义为: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被部分或者全部涂抹刮擦,导致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影响消费者购买时的辨认和识读。食品经营者销售标签被部分或者全部涂抹刮擦的预包装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年9月5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doc/196276.html

本文关键词:市监稽复函,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销售,标签,涂抹,刮擦,预包装食品,案件,定性,复函

最新政策
相关政策